揚子晚報訊(記者 陳月飛 孔小平) 根據中紀委、中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通知要求,我省將開展“會所中的歪風”專項整治景觀設計活動,嚴禁黨員領導幹部出入私人會所。
  省紀委、省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12月26日發出的通知指出,各地各部門各單位黨委(黨組)要把整治“會所中的歪風”作為反“四風”的重要內容,迅速將通知傳達到每一位黨員領導幹部。參加第一批教育實建築設計踐活動的單位和黨員領導幹部,要把此次整治活動作為整改落實和建章立制的重要舉措,切實抓緊抓好;參加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的單位和黨員領導幹部,要把整治活動作為教育實踐活動啟動前的一項實際行動,做好自查自糾。
  通知要求參加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的黨員領導幹部,在整改落實和建章立制中要作出承諾:不出入私人會所、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msata員卡,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。其他各級黨員領導幹部,要在年度述職述廉和民主生活會中作出承諾。要嚴肅財務紀律,強化審計監督,凡在私人會所發生的費用,一律不得用公款報銷,不得轉嫁攤派,也不得弄虛作假變通處理。
 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加強監督執紀,盯住黨員領導幹部,認真受理舉報,及時嚴肅汽車貸款查處並通報曝光。同時,有關部門將結合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“回頭看”,結合2014年元旦春節期間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,對黨員領導幹部出入私人會所情況開展明察暗訪,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,既要從嚴處理當事人,又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。
  通知還要求各地各部門加強公共資源管理,不得改變公共資源的屬性和功能。住建、文化、園林、商務、工商、稅務等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,對將歷史建築、公園、行政事業單位用房等公共資源變為私人會所的情況,進行一次“拉網好房網式”排查,對圈占公共資源、違法設立經營、侵占群眾利益的,堅決予以糾正,該取締的取締,該關停的關停。要儘快制定完善規章制度,明確會所經營範圍和違規處理辦法等,從制度上杜絕“會所中的歪風”。
  昨天,南京市紀委發出《通知》強調:歷史建築、公園等公共資源內一律不准違規建設私人會所;歷史建築、公園內的餐飲單位一律不准設立高檔消費。各區、各部門、各單位要對本地區和本單位管轄的將歷史建築、公園、行政事業單位用房等公共資源變為私人會所情況,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和彙總統計,逐一列明會所名稱、基本情況、地址、許可項目和服務對象,形成情況報告,於2014年1月10日前報南京市紀委。  (原標題:黨員幹部一律不准出入私人會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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