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個政策出來,造成一些人間悲喜劇,這個政策肯定是有缺陷的”
  離婚賣房避稅就是政策缺陷
  昨天上午,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記者會,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回答了中外記者的提問。樓繼偉在談到“不少家庭出售第二套房時先離婚,賣房後再復婚,不交20%個人所得稅”的現象時表示,如果一個政策出來,造成一些人間的悲喜劇,這個政策肯定是有缺陷的。
  樓繼偉認為,出現這一現象的原因是沒有按家庭征收個稅,在很多國家征收財產轉讓個人所得的時候,是給予不同便利的,比如說你再買一套房的時候,原來的轉讓所得部分可以抵稅基等等,這種政策在目前稅制之下還比較難以選取。
  “至於說到因此有人就離婚,我是認為,如果一個政策造成一些人間悲喜劇,這個政策肯定是有缺陷的。”樓繼偉說。
  數據顯示,北京市2013年前三季度離婚登記數量達39075對,已經超過上一年全年數量,與上一年前三季度相比暴增了四成。
  專家認為,離婚數量的快速增長與“國五條”中20%個稅征收政策有關。
  簡單提高個稅起徵點不公平
  樓繼偉說,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,我們現在是3500元,有沒有可能再提高?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,下一步要做的是把分項征收改成綜合所得稅,簡單提高起徵點的做法並不公平,不能體現每個家庭的差異。
  “一個人一個月掙五千塊錢不多,自己生活還不錯,但是一個人掙五千塊錢同時還要養一個孩子就很艱難。”樓繼偉說,實行綜合所得稅的時候就不是這樣了,要把你所有的收入綜合計算,同時考慮你的支出,包括基本支出,也就是說你有沒有贍養、撫養方面的負擔;有沒有再教育的需求,當然你說有需求不行,你得交了培訓的學費;有沒有住房貸款按揭,這些都可以抵扣,當然三套房子可能就不給抵扣了,自己基本需求的那一套可以抵扣。“這樣就不是一個簡單的起徵點問題了。”他說。
  樓繼偉介紹,我們要把分項征收改成綜合所得稅,大部分實行綜合所得稅的國家基礎起徵點是很低的,不是3500元,一些國家折算到中國的貨幣來說可能是350元,所以簡單地提高起徵點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。據新華社電  (原標題:離婚賣房避稅就是政策缺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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